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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天從哪裡來 ——縱論跨區輸電治霾

文·本刊編輯部“845”現象揭示瞭我國發展和能源消耗的現狀:東部地區的環境承載力已被透支,但能源消耗仍在增長。調整能源結構、跨區輸電堪稱紓解能源“剛需”與環保困局矛盾的“特效藥”和治本之策,是貫徹好國務院部署的關鍵一招。嘉賓:● 郝吉明:中國工程院院士、清華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研究院院長● 易躍春:國傢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常務副主任● 牛東曉: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院長霧霾圍城之下反思能源結構《能源評論》:連續兩年年初,我國東中部地區遭遇“十面霾伏”,也讓本來專業的名詞PM2.5傢喻戶曉,這是否表明,我國的能源結構與霧霾形成有著密切關系?郝吉明:之所以說我國的霧霾污染和治理非常復雜,就是因為其成因最復雜:霧霾來源多樣、成分復雜,堪稱世界之最。當年英國的霧霾污染基本上是由采暖造成的,洛杉磯霧霾污染主要是由汽車尾氣排放造成的。我國的大氣污染源除瞭汽車尾氣排放、燃煤等造成污染之外,還有強大的工業體系造成的各種污染物排放。根據我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區域大氣污染特征”的研究成果,PM2.5的排放來源被解析為三部分:一是通過燃煤、交通、農業等各種人類生產生活過程導致的污染源,排放出的一次顆粒物;二是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形成的二次無機顆粒;三是由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生成的二次有機顆粒物;其中涉及到五種一次大氣污染物,包括直接排放的顆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銨和揮發性有機物。牛東曉:嚴重的霧霾與能源結構有很大的關系。目前,造成我國大氣污染的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除此之外,還有氮氧化物、煙塵等。在主要終端能源使用中產生單位電能熱量,煤炭排放的二氧化硫最多,汽油排放的氮氧化物最多。我國已成為世界能源消費第一大國,但能源消費不夠清潔,2012年煤炭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66.4%,原油占比達到18.9%。數據顯示,我國煤炭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排放總量分別占全國總量的86%、56%、74%左右,產生的PM2.5占總量的50%~60%。直燃煤煙塵排放量接近等量電煤的3倍,加上石化消費與揚塵等,是霧霾產生的最主要原因。因此在我國大范圍出現的嚴重霧霾現象,與我國長期以來形成的能源結構有著密切關系。易躍春:多年來,以煤炭為主的能源消費結構,支撐瞭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增長,但也不可避免地產生瞭一些問題,比如發展不可持續、溫室氣體排放影響氣候變化、霧霾加重等。霧霾的產生有多方面的原因,以煤炭為主的能源消費結構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治理霧霾就有必要加快調整能源結構。《能源評論》:2月下旬,又一場罕見的連續高強度大氣灰霾過程波及我國中東部大部分地區,灰霾影響面積約為143萬平方公裡,重霾面積約為81萬平方公裡。東部地區如此大面積長時間的污染是否表明該地區的環境容量已經瀕臨崩潰?郝吉明:我國的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個地區,占據國土面積8%的人口,卻消耗瞭超過40%的能源,50%左右的燃油。這個“845”現象就是我國發展和能源消耗的現狀。這些地區的環境承載力已被透支,但能源消耗仍在增長。其次,治理大氣污染難度最大。我國的大氣污染物來源非常廣泛,造成控制極其困難,比如,氮氧化物污染控制就很難,但對氨污染的控制更難。我國經濟仍處在高速增長期、人口也在不斷增長,能源消耗增長就是“剛需”。因此,當前的形勢表明,一方面治理大氣污染壓力極大,另一方面,我國需要付出比其他國傢多幾倍的努力來控制大氣污染。要控制它,政府和公眾都要有清醒的認識。霧霾治理呼喚能源作為《能源評論》:2月12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針對霧霾等大氣污染治理,進一步推出三大措施:加快調整能源結構;努力實施跨區送電項目;合理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推廣使用潔凈煤。是否表明此次治理霧霾,能源行業將有更大擔當?郝吉明:近兩年,我國空氣質量出現問題,特別是北京及中東部地區出現瞭長時間、大面積灰霾污染,受影響人口達8.5億之多,這引起瞭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國務院在出臺的大氣治污“國十條”後又推出三大措施。從國傢的層面來看,相關措施不僅僅強調瞭末端治理,更多是從優化產業結構、調整能源構成等影響大氣污染防治的一些根本性措施入手,比如對鋼鐵行業、煤炭業清潔高效的利用等做出相關規定,強調從控制污染的源頭入手。此外,我國頒佈的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和戰略研究,將PM2.5納入空氣質量標準。到目前為止,這是所有有關空氣質量標準中唯一由國務院討論後發佈的,體現瞭國傢的意志和人民的關切,是一個重大進展。易躍春:現有能源結構能否持續、要不要調整的問題,近十年來大傢一直在討論,也達成瞭一定的共識,但在決策和實施操作層面力度還不是很大。此次國務院做出加快調整能源結構、實施跨區送電項目、合理控制煤炭消費總量等決定,表明國傢把“加快調整能源結構”作為治理霧霾的一個重要舉措來推進。《能源評論》:霧霾重壓之下,當如何反思我國能源結構以及能源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郝吉明:能源的最大作為是支撐瞭我國龐大的工業體系。我國的能源經濟強度確實在逐年降低。但是,抵不過我們巨大的能源消耗總量帶來的環境代價。有人質疑,說政府文件中的數字是變好瞭,而人民對於環境質量的感受卻在變差,這是原因之一。探討治理霧霾污染的具體舉措時候,必須正視發展中的能源需求,正視霧霾污染是在發展中產生的,但如果沒有發展,治霾隻能是空談。與發達國傢相比,我國的經濟發展有後發優勢,不管是鋼鐵、水泥還是燃煤發電廠,都是在使用新技術進行跨越式發展,但即使如此,相關污染問題仍然不可避免。經濟的發展,怎麼跟環境保護同步,這需要我們高度重視。霧霾是發展中產生的,也需要通過綠色發展控制霧霾污染,所以我們需要有堅定的執行力和耐心。易躍春:霧霾問題以前其實也存在,但不像2013年以來那麼突出。以前,感受比較深的隻是西部個別城市和北京等地,但去年以來大有蔓延全國之勢。全國性的霧霾問題,讓大傢進一步認識到現有的能源結構調整勢在必行。能源結構應該在兼顧各方利益的基礎上,朝著有利於可再生能源的方向發展,這有助於治理霧霾。當然,調整能源結構也不是單純就治理霧霾提出來的,它同時兼顧瞭可持續發展、減排溫室氣體等多重因素。《能源評論》:從長遠來看,解決霧霾問題,我國能源結構要做出什麼樣的調整?牛東曉:要有效治理霧霾,應該增加清潔能源發電占比,減少煤炭的低效直燃,對火電機組進一步“上大壓小”,用先進環保高效的大型超超臨界火電機組替代落後低效發電機組,進一步發展風電、核電、太陽能發電、燃氣發電、頁巖氣發電、煤層氣發電等新型能源。目前,我國清潔能源裝機已占到總裝機的26%,有瞭較大的進步。將來,隨著電網調度運行水平的不斷提高、新能源裝機的進一步發展、電能替代的有效推進、清潔能源的廣泛應用,我國能源結構調整會進一步加快。易躍春:從長遠看,還是要增加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滿足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需要。我國風電、光伏電資源主要分佈在西北地區,與煤炭等一次能源在地理位置整體分佈上基本一致,而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地區的可再生能源比例不是很高。在這種情況下,國傢一方面加快中東部和內陸地區分佈式可再生能源的規劃建設,另一方面通過特高壓跨區打捆輸送風、光、火電,是提高能源結構中可再生能源比例的一種比較好的方式。跨區輸電減少霧霾《能源評論》:建設特高壓電網,對於緩解當前的環境壓力、優化能源結構已經發揮作用。新的環境壓力下,如何能更好地發揮其大容量、長距離配置能源資源的優勢?易躍春:建設特高壓輸電通道,對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環渤海等重點地區的霧霾治理,能夠起到積極的緩解作用。打個比方,京津冀地區的裝機在6000萬千瓦左右,通過一回特高壓直流或兩回特高壓交流,可輸送電力800萬至1000萬千瓦,可替代當地裝機10%以上,相當於把超過當地10%的能源生產排放物分散到遠方更大范圍,避免過於集中排放,這對減少當地的霧霾將起到顯著效果。另外,特高壓建設有利於優化能源結構和建設佈局。我國水電資源主要在西南部,煤炭資源在西北部、山西、內蒙古等地,負荷集中在中東部。在煤炭資源集中的地方建設大型高效的火電,能有效緩解日益繁重的交通運輸壓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特高壓把能源佈局的優化和治理霧霾兩者有效地結合起來。同時,治理霧霾也對特高壓送電和優化能源結構的決策起到瞭促進作用。值得註意的是,我們不是強調為瞭輸送可再生能源而輸送可再生能源,而是在特高壓跨區輸送通道中,具備這個條件,社會也有這方面的需要——通過跨區送電減少霧霾。西北的風電、光伏電等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應該利用好特高壓通道,實現新能源和火電一起外送。國傢加快跨區送電通道建設,一方面可以治理霧霾,一方面可以推進可再生能源發展。《能源評論》:面對我國經濟社會持續發展與能源架構調整的挑戰,應如何建立適合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能源消費和電力系統運行模式?牛東曉:為瞭有效地調整能源結構,我們要大力發展堅強智能電網,包括多種清潔能源發電與先進環保煤電的聯合輸送,高電壓、遠距離、大容量的跨區送電,因地制宜的分佈式清潔能源發電以及靈活電價引導下的智能用電,發揮各自所長、互相補充,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傢用電能替代等。易躍春:隨著我國經濟的平穩發展,能源需求還會持續增長,能源開發也將進一步增長。近年來,可再生能源雖然在加快發展,但火電占比一直在提高,基本沒有低於70%。因此,應以霧霾治理為契機,建立適合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能源消費結構和電房貸可以貸30年嗎力系統運行調度模式。當然,這不會一蹴而就,需要國傢進一步促進、推動,讓可再生能源比例逐步提高。雖然短期內以火電為主的能源結構不會有很大變化,但一定要朝著可再生能源比例提高的方向努力,並付諸實踐。《能源評論》:我們還需要等待多少年才能擺脫霧霾污染,才能在藍天下暢快呼吸?郝吉明: 空氣不是一天被污染的,同樣,治理污染也需要長期的過程。以北京出臺的《北京市2012—2020年大氣污染治理措施》為例,2015 年,PM2.5濃度要下降到60毫克/立方米;2020年,PM2.5濃度控制在50毫克/立方米以下,比2010年減少30%,相當於目前密雲水庫上空的空氣質量。如果按照世貿組織為發展我國傢設定的最低空氣質量標準,年均濃度要達到35毫克/立方米,預計到2030年才可能實現。文章來源:《能源評論》

新聞來源http://news.hexun.com/2014-03-20/1632255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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